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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54章 李远洲应对歹人

    三个叼着烟的年轻人,斜身抖着腿看着他们。

    “收摊子钱,一人五十。”其中一个刘海染了金黄的男人踢起地上的塑料布说。

    看他们这副痞样,知道遇到敲诈的了。李远洲站起来,斜睨着这三人,语气不那么客气,问:“你们是谁啊?”

    另外两个男人,一个去踢赵大勇的塑料布,一个用脚踏在李远洲还没收好的衣裤上。

    见干净的衣裤上落下一只鞋底沾了湿泥的脚,李远洲的眼睛里霎时点燃了一团火,抬起脚踹在那人的腿上,“找打是吧?”他最不能容忍别人对他以这种方式亵渎他的尊严。

    “打的就是你。”那人直接踩着地上的衣裤过来,挥起拳头就往他脸上砸,被李远洲轻巧躲过。

    赵大勇预感事情不妙,他身后正好是一堵塌掉的石头墙,转身拿起石头就要砸向那男人。

    在他摊子前挑衅的男人被吓到了,赶紧缩回脚,和刘海是金黄色的男人站到一起,悄声问道:“老大,还干他们吗?”

    金毛男人突然将他推进去,“干啊。”

    赵大勇手里的石头砸到了突然踉跄进来的男人肩上。

    李远洲从编织袋里抽出一根半米长的铁棍,飞舞起来。“来啊,打呀,今天不死几个人谁都别走。”

    他这不怕死的气势将这三人吓住了,抬脚想跑,李远洲把铁棍一横,挡在那两人面前,厉声道:“把我的东西踩脏了,赔钱,三百。”

    那两人知道碰到了硬茬,但又不能认怂,梗着脖子说:“哼,赔你钱?做梦!”

    李远洲瞪大双眼,举起铁棍就要砍下去。

    那两人怕了,最先踩衣服的那人双腿发软,“咚”的一下跪到地上,苦着脸求饶,“大哥!大哥饶命!我没钱,我……我给你把衣裤弄干净可以吗?”

    李远洲知道他们不会给钱,也不想把事情弄大,就顺坡下驴,呵斥道:“快点”

    这人就站起来,拎起踩脏了的衣裤拍打起来。

    赵大勇手里的石头还举着,就想着也要立一下威,下次万一又来找茬呢。

    “你们凭什么来收钱?有手有脚自己挣去呀。”

    这几个街上来的混混,来农村集市敲诈,本就是欺软怕硬的主,遇到这两个硬茬,只好认倒霉。黄刘海的男人拱手作揖求饶:“二位大哥,小弟冒犯了,下次不敢了,不好意思。”

    那人把衣裤上的泥巴勉强拍掉了一点。如果是干泥好说,偏偏今天地上是湿的。

    那人皱巴着五官求饶道:“大哥,拍了,还有一点拍不掉。”

    李远洲这时颇有江湖老大的派头,铁棍敲打着手心,怒目金刚一个,“进价五十,掏钱。”

    “大哥,我……我没有钱,这……这还可以卖,只一点点……”那人不知道李远洲什么来头,那气势比他的老大还像老大,吓得说话都结巴了。

    “我就卖给你了,”李远洲想一次性制服这些二流子,再次厉声喝道:“掏钱,五十。”

    那人一副要当场哭死的样子,开始掏衣服裤子的口袋,都摸出来摊在手上,“我只有这些了。”

    李远洲见起到了震慑作用,看他那样子的确也没有多余的钱,见好就收,拿完了双手捧起的钱,“还欠我二十,记着。衣服先拿走,下次别让我碰见,见一次打一次。老子出来混江湖的时候,你们还没出生呢。快滚!”

    三人撒丫子飞跑了。

    边上围了几个看热闹的农民大哥,见他们跑远了,才过来夸他们厉害。

    “我们这场墟,常来这些人,今天被你们收拾了,恐怕得有段日子不敢来了。”

    李远洲收敛了刚才的戾气,变回了平和男人的神情,笑道:“这些人欺善怕恶,别怕他们,你们硬气点他们就怂了。”说完将铁棍收进编织袋里。

    农民大哥散去,赵大勇丢了石头,拍了拍沾在手里的土,蹲下来好奇地问道:“哎,你年轻的时候也是混社会的?”

    李远洲笑道:“哪里哦,我那是唬他们的。我高中一毕业就招工进了毛巾厂,天天累得跟狗一样,哪里有空去混哦。就是爱看武侠小说武侠电影,从那里面学的。”

    赵大勇拍了下他的胳膊,“真有你的,我也差点被你唬住了。你变脸江湖老大还蛮像的呢。”

    “是吗?那下次……呸呸呸,没有下次,遇强盗把自己变成比他更狠的强盗,一定要在气势上压住他们,眼睛瞪着,嗓子压低,声音从丹田发出来……”

    李远洲讲得津津有味,把赵大勇逗乐了。

    “哎,那铁棍是怎么回事?早准备好的?”

    “也是经验之谈。之前遇到过一次,吃了亏,就准备了铁棍放袋子底了。反正不打死人,正当防卫嘛。”

    “向你学习啊。”赵大勇学到了。

    两人一边收捡衣裤一边说着各自年轻时做的趣事糗事。

    赵大勇突然话锋一转,问他,“你的是儿子还是女儿?几岁了?”

    “女儿,七岁,才上一年级。”

    “那你今年多大?”

    “三十三,你呢?”

    “也是三十三,我十一月的,你呢?”

    “我不知道具体的日子,我妈生了我之后身体就垮了,记性也没有了。我一岁时她就去世了。听我二姨说,我出生的那个月,我妈花盆里养的金丝菊开了。”

    “那你比我大两个月,以后叫你李哥了。”赵大勇顺嘴就认了大哥。

    “嘿嘿,哥啊弟的,那还要不要拜把子啊?”李远洲打趣道。他喜欢看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被里面的英雄人物,江湖义气所吸引受到些影响,确实想过,某一天自己也有一个结拜弟兄。

    赵大勇想起柳叶和范梨花唐红梅都有金兰之交,自己也可以认个志趣相投的兄弟结拜一下。

    “如果你不讨厌我,觉得我是你可以交往的朋友,可以做兄弟,不如我们结拜一下。”赵大勇的确被他之前的英勇感染了,觉得他值得交往。打从那次知道周建国出轨后,赵大勇心里就瞧不起他,加之周建国对唐红梅不怎么好,也从未想过和他,像李远洲这样,有拜把子的心思。

    “行啊。”李远洲爽快答应,“正好明天是千禧年的元旦,新的世纪新的一年新的一天,就拜了呗。”

    “嗬,明天真是个好日子,那我们不出来摆摊了。找个地方,弄个仪式还是怎么的?”赵大勇建议道。

    “仪式?”李远洲愣了下,想起自己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描写的场面,逗了句,“歃血为盟吗?”

    “可以啊。”

    “哈哈哈,赵老弟有趣。”李远洲很喜欢他的率性。

    一对下岗摆摊的难兄难弟,在寒冷的冬日农村集市上,送走1999年的最后一天,定了一个新世纪的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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