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林朝的土味情话
灯下,林朝手中把玩着荀采留给自己的银簪。
这支银簪样式普通,做工也很粗糙,并无稀奇之处。
可上面却有一层包浆,显然是长期把玩所致,代表了它曾经的主人对它的钟爱。
银簪握在手中,林朝心情有些复杂……
今日没有见到荀采,林朝心中有些失落,但也有些庆幸。
坦白来说,林朝见了荀采之后,他压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相处不过一天一夜,说过的话,更是不超过十句,压根算不上了解,自然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一旦相遇……
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但不得不说的是,林朝的确对荀采心有好感。
那就只能入乡随俗,适应这个时代的方式了。
先成婚,再相知。
嗯,反正迟早会见到荀采,得先准备准备。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最喜欢有才华的人,而荀采本身就是才女一枚,应该更喜欢满腹诗书的才子。
林朝眉梢微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说不得我林子初,也要当一次文抄公了。
抄谁呢?
林朝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些描绘爱情的诗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个不行,二人哪有什么曾经。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这个太苦逼了,显得我跟条舔狗似的。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还是不行,太露骨了。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这个倒是不错,只是……与现在的情景不怎么匹配。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额……这个好像是女方的视角。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去,说好的不准开车呢。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个太肉麻,要吐了。
想来想去,林朝终究还是想到了一句比较合适的诗词。
嗯,等见面时,用深情地口吻吟出来,在配上某这副英俊的面庞,定能将荀采小姑娘迷得头昏脑涨,芳心乱颤。
明明一窍不通,却要假装情感大师,最后却只能感动自己,说的就是林朝这种。
林朝正思索间,却听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门外何人?”
林朝微微一皱眉,开口说道。
“子初,是某。”荀谌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朝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果然看见荀谌站在外面。
“友若,这么晚了,何事找我?”
荀谌面无表情道:“子初,你跟某来,女荀要见你。”
什么,荀采要见我!
现在?
“友若,这个时辰,你确定是令妹要见我?”
林朝满脸疑惑,明显有些不信。
难道,荀采比我还急不成?
“莫要啰嗦,跟某来就是。”
荀谌语气已经有些不高兴了,拽着林朝就往外走去。
“友若,莫拽,莫拽,还请容某更衣。”
“不用,莫要耽误时间。”
林朝被荀谌拉着,走出门口,在街上不远处见到了大舅哥荀棐。
只是此刻荀棐看林朝的眼神,让林朝有些不自在。
那就像是看一头猪的眼神,还是一头即将拱了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的蠢猪!
“子初,舍妹要见你,请跟某来!”
荀棐已经懒得跟林朝客套,上来就直奔主题,说完就转身而去,也不管林朝跟不跟上来。
接着,二人把林朝带到了荀氏另一处别院中。
三人刚刚走进庭院,就见到荀采款款而出。
时隔半年,林朝终于又见到了佳人。
见到荀采的这一刻,林朝原本准备好的千言万语,却一句都说不出口了。
荀采见林朝呆呆的愣在原地,不由露出了一个笑容,一双美目一眨一眨的,其间灿若星河一般。
“两位兄长,劳烦你们先出去稍等片刻,我有些话,想与子初单独谈谈。”
此言一出,荀棐脸色马上就变了,沉吟半晌,最终还是冷哼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荀谌也是摇摇头,发出一声叹息,跟着也走了出去。
庭院中,一时间只剩了林朝与荀采,两人隔门相望,眉眼相对。
好半晌,林朝从怀中取出银簪,走到荀采面前,上手奉上。
“女荀,某来了。”
荀采没有接过银簪,只是开口道:“林子初,某与你约定年底相见,为何来的如此之早?”
“这个……”
平日最擅长诡辩的林朝,此刻竟无言以对。
荀采见他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笑了笑,同时伸出纤纤玉指,指着自己那满头秀发。
“子初能否亲手为我戴上?”
林朝这才注意到,荀采只梳了个发髻,上面却并没有佩戴首饰。
“女荀,某不善此道……”
女人该如何佩戴发饰,林朝哪知道,只是他的话还没说一半,就见到荀采脸上收敛了笑容。
林朝赶忙改口道:“某虽不善此道,但只要女荀不嫌弃,某倒是可以试试。”
半晌后,银簪才被林朝插进了荀采的秀发中,不过也是歪歪扭扭。
但荀采却很满意,甚至对林朝福了福身。
“多谢子初。”
林朝摆手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只要女荀你愿意,莫说一次,便是千万次,某也可以帮你带。”
这句话本是林朝的谦逊之词,但是听在荀采耳中,却以为林朝是在表达爱意。
饶是荀采性情冷淡,但到底是个小姑娘,不禁涨红了脸。
哼,半年不见,林子初倒是学会了花言巧语。
不过听起来,当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见荀采红着脸低头不说话,林朝想了想,便开口说道:“女荀,自上次一别,某有认真考虑过我们的之间的关系。”
“我林子初虽才浅德薄,但女荀若不弃,某愿明媒正娶,迎你归家。”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这首诗是苏武出使匈奴前写给发妻的,林朝选了前两句,放在此时表达心中爱意,也算是比较应景。
此情此景,林朝一个没忍住,情不自禁伸手拉住了荀采的小手。
他能明显感觉到荀采的手在微微颤抖,不过却没有挣脱的意思……
“女荀,某只愿醉后复醒,当垆仍是你。”
荀采自幼养在深闺,哪听过这种表白,也没有跟男人离得这么近过。此时,她几乎已经能听到林朝的呼吸声,以及自己的心跳声。
于是,脸更红了。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荀采弱弱地答道,借着卓文君的一句诗,算是答应了林朝的请求。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荀采此时满脸羞态,小脸红红的,整个人艳丽无比。
林朝看得心中一阵躁动,也顾不得两位大舅哥就在门外,伸手便搂住了荀采……
正欲上下其手,极尽所能之事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了一个轻浮的声音。
“嘿嘿,这是谁家小娘子,在此这私会情郎,快让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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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银簪样式普通,做工也很粗糙,并无稀奇之处。
可上面却有一层包浆,显然是长期把玩所致,代表了它曾经的主人对它的钟爱。
银簪握在手中,林朝心情有些复杂……
今日没有见到荀采,林朝心中有些失落,但也有些庆幸。
坦白来说,林朝见了荀采之后,他压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相处不过一天一夜,说过的话,更是不超过十句,压根算不上了解,自然也没什么共同话题。
一旦相遇……
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但不得不说的是,林朝的确对荀采心有好感。
那就只能入乡随俗,适应这个时代的方式了。
先成婚,再相知。
嗯,反正迟早会见到荀采,得先准备准备。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最喜欢有才华的人,而荀采本身就是才女一枚,应该更喜欢满腹诗书的才子。
林朝眉梢微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说不得我林子初,也要当一次文抄公了。
抄谁呢?
林朝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些描绘爱情的诗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个不行,二人哪有什么曾经。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这个太苦逼了,显得我跟条舔狗似的。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还是不行,太露骨了。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这个倒是不错,只是……与现在的情景不怎么匹配。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额……这个好像是女方的视角。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去,说好的不准开车呢。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个太肉麻,要吐了。
想来想去,林朝终究还是想到了一句比较合适的诗词。
嗯,等见面时,用深情地口吻吟出来,在配上某这副英俊的面庞,定能将荀采小姑娘迷得头昏脑涨,芳心乱颤。
明明一窍不通,却要假装情感大师,最后却只能感动自己,说的就是林朝这种。
林朝正思索间,却听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门外何人?”
林朝微微一皱眉,开口说道。
“子初,是某。”荀谌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朝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果然看见荀谌站在外面。
“友若,这么晚了,何事找我?”
荀谌面无表情道:“子初,你跟某来,女荀要见你。”
什么,荀采要见我!
现在?
“友若,这个时辰,你确定是令妹要见我?”
林朝满脸疑惑,明显有些不信。
难道,荀采比我还急不成?
“莫要啰嗦,跟某来就是。”
荀谌语气已经有些不高兴了,拽着林朝就往外走去。
“友若,莫拽,莫拽,还请容某更衣。”
“不用,莫要耽误时间。”
林朝被荀谌拉着,走出门口,在街上不远处见到了大舅哥荀棐。
只是此刻荀棐看林朝的眼神,让林朝有些不自在。
那就像是看一头猪的眼神,还是一头即将拱了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的蠢猪!
“子初,舍妹要见你,请跟某来!”
荀棐已经懒得跟林朝客套,上来就直奔主题,说完就转身而去,也不管林朝跟不跟上来。
接着,二人把林朝带到了荀氏另一处别院中。
三人刚刚走进庭院,就见到荀采款款而出。
时隔半年,林朝终于又见到了佳人。
见到荀采的这一刻,林朝原本准备好的千言万语,却一句都说不出口了。
荀采见林朝呆呆的愣在原地,不由露出了一个笑容,一双美目一眨一眨的,其间灿若星河一般。
“两位兄长,劳烦你们先出去稍等片刻,我有些话,想与子初单独谈谈。”
此言一出,荀棐脸色马上就变了,沉吟半晌,最终还是冷哼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荀谌也是摇摇头,发出一声叹息,跟着也走了出去。
庭院中,一时间只剩了林朝与荀采,两人隔门相望,眉眼相对。
好半晌,林朝从怀中取出银簪,走到荀采面前,上手奉上。
“女荀,某来了。”
荀采没有接过银簪,只是开口道:“林子初,某与你约定年底相见,为何来的如此之早?”
“这个……”
平日最擅长诡辩的林朝,此刻竟无言以对。
荀采见他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笑了笑,同时伸出纤纤玉指,指着自己那满头秀发。
“子初能否亲手为我戴上?”
林朝这才注意到,荀采只梳了个发髻,上面却并没有佩戴首饰。
“女荀,某不善此道……”
女人该如何佩戴发饰,林朝哪知道,只是他的话还没说一半,就见到荀采脸上收敛了笑容。
林朝赶忙改口道:“某虽不善此道,但只要女荀不嫌弃,某倒是可以试试。”
半晌后,银簪才被林朝插进了荀采的秀发中,不过也是歪歪扭扭。
但荀采却很满意,甚至对林朝福了福身。
“多谢子初。”
林朝摆手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只要女荀你愿意,莫说一次,便是千万次,某也可以帮你带。”
这句话本是林朝的谦逊之词,但是听在荀采耳中,却以为林朝是在表达爱意。
饶是荀采性情冷淡,但到底是个小姑娘,不禁涨红了脸。
哼,半年不见,林子初倒是学会了花言巧语。
不过听起来,当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见荀采红着脸低头不说话,林朝想了想,便开口说道:“女荀,自上次一别,某有认真考虑过我们的之间的关系。”
“我林子初虽才浅德薄,但女荀若不弃,某愿明媒正娶,迎你归家。”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这首诗是苏武出使匈奴前写给发妻的,林朝选了前两句,放在此时表达心中爱意,也算是比较应景。
此情此景,林朝一个没忍住,情不自禁伸手拉住了荀采的小手。
他能明显感觉到荀采的手在微微颤抖,不过却没有挣脱的意思……
“女荀,某只愿醉后复醒,当垆仍是你。”
荀采自幼养在深闺,哪听过这种表白,也没有跟男人离得这么近过。此时,她几乎已经能听到林朝的呼吸声,以及自己的心跳声。
于是,脸更红了。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荀采弱弱地答道,借着卓文君的一句诗,算是答应了林朝的请求。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荀采此时满脸羞态,小脸红红的,整个人艳丽无比。
林朝看得心中一阵躁动,也顾不得两位大舅哥就在门外,伸手便搂住了荀采……
正欲上下其手,极尽所能之事的时候,旁边忽然传来了一个轻浮的声音。
“嘿嘿,这是谁家小娘子,在此这私会情郎,快让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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