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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民生之道,首在农事

    在郭嘉等人的眼中,面前的店家不过是小人物而已。小人物就该有小人物的姿态,正如店家之前那曲意逢迎的模样,就非常符合他的身份地位。

    但是一提到张机,这店家仿若变了一个人一般,甚至连那块马蹄金都拿了出来,一副你再敢说张县丞坏话,我就赶你出去的模样,让郭嘉有些不解和好奇。

    郭嘉虽然放荡,但从不仗势欺人,闻言也没有生气,只是笑道:“店家,某并无恶意,只是岐黄一道博大精深,某听你言那张仲景乃个中圣手,因此心有疑虑。”

    闻言,店家脸上的神色才缓和了一些,又露出了笑容,说道:“郎君所言极是,岐黄之道确实博大精深,但张公非常人也,小人称其为岐黄圣手,也是名副其实。”

    “哦?”郭嘉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饶有兴致笑道,“敢问此言何解?”

    店家答道:“张公自幼苦读医书,遍访良医学习医术,数年前更是开始坐堂问诊。就算是小人这般黔首,也是一视同仁,并且分文不取。敢问郎君,如此仁德医术,可称岐黄圣手否?”

    “这……”

    问对店家的问题,郭嘉一时语塞。

    就连旁边的贾诩和沮授也是一脸动容之色。

    身为县中官吏,却肯折节为百姓免费治病,自然是难能可贵之德!

    相比于张机的医术,二人更佩服他的仁心。

    虽然二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什么仁心,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钦佩真正的仁义之士。

    郭嘉沉默片刻,最终站了起来,正了正衣冠,冲店家拱手一礼道:“店家,若真如你所言,张县丞的确是岐黄圣手,方才是某失言了,还请见谅!”

    店家哪肯受他这一礼,连连摆手笑道:“无碍,无碍……”

    眼看时近正午,酒肆中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林朝也不好继续劳烦店家,便一挥手让他去去忙自己的事。

    等店家走后,林朝冲沮授笑道:“公与,张机此人如此,想必你心中已有答案了吧。”

    “呵呵……”

    沮授淡淡一笑,眼中满是向往的神色。

    “不想一名小小的县丞,居然有如此仁心仁术,某倒要见识一番。”

    郭嘉也附和道:“公与所言极是,此等人物虽声名不显,却也值得咱们去见上一见。”

    “声名不显?”林朝冲郭嘉冷笑一声,“那是你郭奉孝孤陋寡闻而已。”

    郭嘉:“……”

    林朝解释道:“昔年,南阳名士何伯求曾对张仲景言道:君用思精而韵不高,后将为良医。”

    何伯求即何颙,此人也是当世名士,极重义气,擅长品评人物。连他都说张机将来必为良医,足可见张机医术之高。

    听林朝嘲笑郭嘉,沮授摇头一笑,却又开口问道:“子初,张仲景此人固然仁心仁术,可见其才不在案牍之间,所以某还是不明白,何至于让你亲自前来赚他……相请。”

    沮授这一问,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当然,林朝不可能跟他解释什么叫医疗体系。这玩意的好处,只能等构建完整之后才能看得出来。

    所以林朝眼珠子一转,便语重心长道:“其实某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奉孝啊!”

    郭嘉:???

    林子初这家伙什么意思,怎么平白无故又跟某扯上了关系!

    不仅是他,就连沮授也是一脸疑惑。

    旁边的贾诩则是继续埋头吃肉,好像这一切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

    林朝也不理他,只是继续感叹道:“公与你有所不知,今年年初时,某曾受泰山郡丞诸葛君贡所托,照顾他膝下子女。”

    闻言,沮授木然点了点头,眼中的疑惑却不解分毫。

    这跟他郭奉孝有什么关系?

    林朝又是一声叹息:“某受人所托,自然要忠人之事。因此某待君贡公膝下子女,犹如自家子侄一般。而等今年返还徐州后,奉孝便要迎娶君贡公之长女……”

    听到这里,郭嘉脸色一变,心中暗道不好。

    林子初,你够了!

    果然,还没等郭嘉来得及阻止,林朝已经说出了下一句话。

    “夫妻本是一体,某待君贡公长女犹如亲女一般,自然也的待奉孝犹如亲子一般。”林朝满脸义正严词道,“可公与你是知道的,奉孝素来不治行检,放浪形骸,某甚为心痛,担心他天不假年,所以才不远千里来到涅阳,就是为了请张仲景回徐州,随时为奉孝诊治身体。

    试想,万一他郭奉孝早夭病亡,君贡公长女便成了寡妇,某又如何对得起君贡公的托付!”

    这段话说得有礼有节,简直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道德君子,可以托妻献子的那种。林朝心中暗暗为自己点了个赞。

    可是,郭嘉却有种想骂娘的冲动!

    林子初,你欺人太甚!

    说了这么半天,就是想占某便宜是吧!

    沮授听了林朝的回答,整个人都呆住了,扭头看了看郭嘉,又看了看满脸笑容的林朝,不知该说些什么……

    不得不说,林朝又一次刷新了他对无耻的认知下限。

    ……

    几人饮了些酒,又吃了些小菜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带着三分醉意出了酒肆。

    林朝一行人又在城中市集逛了一大圈,看似随性,实则是通过物价来观察城中百姓的生活条件,同时与徐州境内百姓的生活做一个甄别类比。

    毕竟南阳身为大汉经济中心,这里的生存条件往往能作为一个指标,来衡量其他地方与这里的差距。

    虽说这个时代大多数市集都采取着以物易物的方式,但在这涅阳城中,却有大多数百姓拿着铜钱去采买物资。

    年初时,董卓为了敛财,进行了一次货币改革。将大汉一直流通使用的五铢钱铸造的更小,甚至宫中的铜人铜马等铜制物品,也被他融了造钱。

    老董以为这样自己的钱财就会越来越多,但是董先生戎马一生,虽然擅长打仗,但在经济方面,那就真是个白痴。

    不过这也不是他的错,毕竟就连李儒这种老银币,也对此一窍不通,甚至没有加以劝阻。

    钱币不过是一种流通形式,衡量财力的具体体现而已。朝廷铸造钱币,那是因为朝廷的公信力值钱,而并非钱币本身值钱。

    若抛开这种公信力,钱币一文不值。

    当然,铜这种金属本身也是有极大的价值的。

    只是当天下的生产力不变,物资多少不变的时候,铜钱却变多了……

    这就像后世某灯塔国没钱就疯狂开机印钞票一样,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钱币贬值,物价飞涨。

    这一轮操作下来,董先生的钱财不仅没有变多,反而因为混乱的物价而让铜钱失去了它本身的购买了,甚至阻碍了流通。

    当然,董先生的这波操作并没有持续多久,所以虽然南阳距离雒阳仅有数百里,却也没受到太大的影响。

    又逛了一大圈之后,林朝总算粗略的了解了涅阳百姓的生存现状,心中也在思考着此次回徐州之后,如何构架一个不容易崩塌的经济体系。

    不过这种事不是一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这需要经过大量的实践,试错,甚至是漫长的时间,最终才能衍生出一个适合这个时代的经济体系。

    至于现在,林朝脑中的想法,也仅仅是想法而已。

    在日头偏西,时近黄昏之时,林朝一行人才从市集里面走了出来,准备返回驿站。

    眼下已经快到了宵禁时间,街上的行人也渐渐变得稀少起来,只是三三两两而已,且都行色匆匆。

    回驿站的途中,林朝回想着之前脑中对于经济建设的构想,便开口笑道:“诸位以为,民生之要,当以何事为先?”

    闻言,三人对视一眼,却都没有轻易给出自己的答案。

    逛了一天的街,他们当然明白林朝为何会有此一问,心里也清楚林朝想干什么。

    只是……三人都不善此道,因此谁都不想率先开口,万一说得不对,反而会惹得其他人嘲笑。

    贾诩出身边地,凉州那边只有风沙,哪来的什么经济。

    而郭嘉自幼传承了自己的家学,对律法颇有研究,又擅决断,可民生之道,却是一窍不通。

    沮授自然学识渊博,但志不在此,因此书上学来的东西,真就只是书上的而已,根本没有自己的见解。

    在最喜欢玩隐喻的林朝面前掉书袋……他还没蠢到这个程度。

    见三人不答,林朝笑了,同时放慢了脚步,再次开口问道:“怎么,你们三人皆是当世奇才,区区民生之道,却无一良言?”

    激将法这玩意,素来只对郭嘉有用,就像是军令状只对马谡生效一样。可面对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就连郭嘉也没有被激成功。

    最终还是沮授率先发言,不过言语之间很是谨慎,压根不敢将话说满。

    “子初,某以为民生之要,当以农事为先。”沮授道,“只要保证农耕,使百姓人均有田,每年有收,届时便可消除流民。一旦没有了流民,盗匪便不存在,届时自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太平。”

    沮授这番话,是非常纯粹的仁道教化思想,也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思想,引得郭嘉和贾诩都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类似这种接近无为而治,轻徭薄赋的治理方式,必然会使得民生得到休养。人人有田,那便人人有粮,同时人人有饭吃。

    华夏古代农民有着最为坚韧的忍耐力,只要日子过得下去,就不会生事。

    所以保证了百姓不饿肚子,也就奠定了长治久安的基础。

    这就是世人眼中所谓的,天下大治!

    因此,沮授的说法不算错。只是这不是林朝想要的答案,更何况沮授说得太过于广泛,并没有具体可行的策略。

    不过林朝也只是随口一问,并不奢望立刻就能得到一个方略,因此他也笑着点了点头。

    “公与之言,某亦颇为赞同。只是某观这涅阳城虽不大,但百姓生活却比徐州治下更为富足,因此某就想着,此次回徐州之后……”

    林朝正说着话,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这里是城中闹市,何人敢纵马驰骋?

    而且眼下快到宵禁时分,这时候纵马难道就不怕伤到行人吗!

    一念及此,林朝眉头一皱,目光向前望去时,就见到一辆马车奔驰在街道上,速度之快,几乎已经是马匹尽力奔跑的极限。

    赶车之人,看上去四十来岁,不过那一头花白的头发,倒是令人侧目。

    “监军小心!”

    眼看马车越来越近,太史慈惊呼一声,急忙大步踏前,挡在林朝前面。

    与此同时周围十多个家仆打扮的壮汉,同时冲到了最前面,将贾诩等人也保护了起来。

    铿!

    太史慈带头拔出了佩剑之后,周围的家仆也同时掏出了利刃,眼中顿时弥漫着浓郁的杀意。

    林朝此行非常低调,堪称锦衣夜行,身边护卫力量虽然不多,但个个都是军中一顶一的高手,皆能以一当十。

    “让开,速速让开!”

    赶车之人见眼前这伙人竟不避让,急忙大声呼喊道。

    可惜他的呼喊,并未有任何效果。

    太史慈单手持剑,目光凝视着赶车之人,口中低喝道:“与某拦下此车,车上之人若敢抵抗,杀无赦!”

    “唯!”

    旁边的家仆答应一声,随即走出五人,竟然不闪不避地向马车冲了过去。

    见状,林朝开口道:“子义,此人虽不该在城中纵马,但罪不至死,我等还是暂且避让一番。”

    林朝虽然有脾气,但并非嗜杀之人,当下提议躲避。

    可一贯对林朝言听计从的太史慈,这次却摇了摇头,依旧挡在林朝前面,头也不回地说道:“监军不可,此车的来意尚未可知,便不能让它近前。等马车到了眼前,若车中之人意图行刺,末将恐不能护得监军周全!”

    这句话说得很明白了,就因为眼前的马车行为太过反常,才更加不能避让。等马车行过众人身旁时,万一车上真有刺客暴起行凶,就算是太史慈也未必能护林朝周全。

    林朝对刘备集团的重要性,太史慈非常清楚,所以他不想出一丝一毫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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