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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烽烟起 第74章 真·新政

    宋兵沿长江南岸,一路攻城掠地。采石即下,再往东便是金陵府境。此时,赵匡胤便令王明为岳州、池州巡检,以为西路军主帅,负责盯防唐军湖口守军;再以曹彬和潘美为中路军主将、副将,会攻金陵。

    在李丛益的算计下,与历史相比,宋军的进展虽然相当,但损失却要大上一些。主要就是攻当涂时,遇到了当涂军有准备的抵抗,曹彬比历史上多付出了一倍多的时间,以及两倍多的人员伤亡。

    唐军的损失减少,则是因为采石浮桥建成即毁,金陵朝廷就没有急令润州镇海军(水军)和天德军(步军)水陆并进,会攻采石,从而这两份军未遭覆灭,此时暂在金陵。

    金陵此时才全力动员,积极备战,同时晓喻各地谨守防区,未经命令,不必进京勤王。

    不过,这道命令实际上是下给湖口的朱令赟听的。湖口的十万大军,是保障南唐江西稳定的柱石,也是南岸宋军不得不防的一大压力。若是仓促回援,被此时锋锐正健的宋兵歼灭,那这金陵保卫战便没法打了。因此,尽管李煜很想让朱令赟来金陵,但一堆人拦着,李煜便也认了。

    金陵朝庭没有要求宁国军进金陵,常州刺史禹万诚便要求李丛益遵照承诺,率军援常州。不这这时吴越军还没从杭州出发,李丛益自然也不急。

    李丛益要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推行新政改革。李丛益的新政改革,思路只有两条,一曰提升税收汲取能力,二曰打造经济有为政府。

    北宋王安石变法,其目标也是上述两个;但又有不同。王安石变法,本质是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介入经济生活,从而全方位提升税收汲取能力。王安石变法之后,税收汲取能力确实大幅提升,有效解决了困绕宋朝的财政赤字问题。但王安石变法当然是不可取的,因为财政多出来的钱,是从底层民众牙缝里抠出来的,它使得宋朝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宋朝旧党说王安石变法,是与民争利,正中新法之要害。

    因此,李丛益自然不会犯这方面的错误。唐宋交战之后,宣州府便接二连三的发布政令。不过此时,金陵朝庭自然是没有心思来管的。

    为提升税收汲取能力,宣州府一方面全面推行税制改革,取消苛捐杂税如火耗、脚钱、仓税等,徭役、摊派等非货币税种。这些苛捐杂税官府所得为一,豪强胥吏便能得十,这种恶政自然留它不得。同时建立了增值税(包括消费税、关税)、所得税(企业和个人)、财产税(契税、房产税)、农业税和人头税五大类税种。农业税(田税)是当世最一大税种,此时自然不可能取消,而且李丛益还要从严征收,防止地方豪强偷漏税。人头税东西方皆有,若用得好,就是分家析族的好税种,能够逼着豪强不得不析族分家,没有围绕主干的紧密大家族,只有分散的大家族,那豪强大族的影响力自然就会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则是广设乡镇。县所辖地域太大,从县治到乡间,有的地方乘船骑马几天都走不到,在这样的信息传递效率面前,自然是皇权不下乡。当世其实也有一种类似乡镇的设置,名为巡检司,但职能实在太简单,就是收税和治安,而且只在某些天然形成的重镇才会有类似设置,然后往往掌握在地方豪强手里。李丛益的乡镇则是县府的派出机构。

    在打造经济有为政府方面,一方面是围绕增值税做考核,允许县级政府设置土储公司和投资公司,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则是对州县乡镇进行定岗定编定员工作,核心则是设置副职以分权、设置部门以制衡。

    为了配合上述两方面工作,李丛益又推行公务员考试。

    整个十月和闰十月,作为试点的宣城县,县府人事一直乱糟糟的,但一些重点工作则在快速推进。道理很简单,以前州府只能找知县,知县找师爷,师爷找胥吏,胥吏找衙役,这么套机制,干点儿稍微复杂的事就不成。现在,侯弘业这个知县,或者说县长,看起来多了几个副县长分了他的权,但是有什么事就可以找副县长了。而副县长又可以找他分管的这个局,或者把任务直接压给乡镇。

    在闰十月,宣州州府的改革也开始了。李丛益当然还是自任州长,任了唐浦泽为第一副州长,但是高景同则为常务副州长,又把徐建章和侯弘业也提拔为副州长。当然,这些职务名称,也就是宣州内部应用,出了宣州那就没人认了。不过这一套东西管不管用,身在其中的人最是清楚。

    李丛益在州县设了一堆机构,增加了大量官职,可以说是官帽大派送,本应是皆大欢喜的事,但也不是没有杂音。比如宣州文化教育局的局长位置,本来应该是非文学博士周元基莫属,但周元基完全不认可李丛益在宣州推广国公府小学那一套。那也罢了,周元基还公开唱反调,便在竞聘会上也出言不逊。 这书生脾气上来,便是高景同也说服不了,最后李丛益恼了,直接把他一撸到底。周元基便欲去金陵告状,不过黄光一的安保司早就盯着他了,离宣州境前就把他控制住。李丛益既不愿意杀他,也对安保司的自作主张略有不满,便放了他。不过此时唐军连败,宋军兵锋直指金陵,周元基倒也不敢再带家人去往金陵了。

    这空出来的宣州文教局局长位置,李丛益便着石俊弼来做。石俊弼初时也是震惊,但也是年少气盛,便也答应。倒让陈东颇为羡慕。

    闰十一月,在全新的州府部门的组织和支持下,宁国县和泾县也开始进行新政落地工作。而李丛益也抽空再去了趟了泾县。

    “国公大人的改革,属下总结了两句话,曰‘专人负专职,专职责专人’。以前县府办事,不过逮住谁就谁去办,何也?不外是县府的职责有且仅有一条,就是收税。只要交给州府的税足额,州府便不管县府诸事。而国公大人对县府的新要求,却是要求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此县府一是需创造公平公正环境,二是需积极引导地方优势产业发展,三是必要时还要赤膊上阵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董涵娓娓而谈。

    “然则,国公大人的改革,对县府诸人的要求便极高。诚然,有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说法,也确有一部分人能够如大人所说的‘常学常新’,但这些人总是少数。因此,属下建议国公大人的改革原则,当是‘整体要缓、局部要速’,整体要缓,是指从宣州来看,这个改革时长可以更长一些,改革时间跨度放到半年或一年;这个局部要速,是指具体到县,则要集中州府力量,迅速完成县府的改革。”

    李丛益听完,直是拍案叫绝!

    这董涵不显山不露水,受限于举人身份,在旧官僚体制下也就只能庸碌一生,老死于知县任上。但是若论对新政的认知,便是高景同、侯弘业等人,亦不如董涵来的深刻。

    董涵也是着意卖弄。董涵如今已是五十有三,仍为从七品知县。上次趁江国公巡视各县之机,董涵对乐水纸业耍了点儿手段,虽说恶了乐水纸业,但也得了江国公青睐。如此才有泾县被纳入第二批试点改革的机会,也才有江国公会在宋唐交战时还专门前来指导泾县的县府改革事。

    “凡是改革,则有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的路径争议。激进式改革通常要求毕其功于一役,所谓快刀斩乱麻,这当中因为一刀切出现的问题,则谓之为改革阵痛,认为痛一阵就完事了。而渐进式改革则认为凡事均须试行、缓行,待见其利,并阻其害,方可推而广之。但所谓激进派或渐进派,都有所偏颇。”李丛益颇为高兴,便也和前来指导泾县变革的高景同、侯弘业等人讲这试点改革的深意。“凡为改革,必为利益之重分配,则必有诸多阻力,既有打破习惯的无谓阻力,也有利益受害者的疯狂反扑,因此改革务得激进,否则拖拖拉拉,阻力就会越来越大,自至从上到下都觉不可行;但是改革又为破旧立新,然则这个新的东西会否一定就完美,就一定会无害,也不尽然,为防止无意铸成大错导致群起反起改革,这渐进改革便为必然,在渐进改革中不断试错、修正,直至使害处最小,益处最大。这就和董知县所说的‘整体要缓、局部要速’异曲同工,就是说,我们在整体的改革计划上,要做渐进派,在具体的改革落地上,要做激进派。”

    “董知县和国公大人关于改革模式的讨论,当真是非常精彩,我意请董知县写一篇文章稍作论述,便发在宣州报上。”侯弘业兼了副州长,这报纸一事,便由他主管。

    宣州报是李丛益早在八月份,在乐水纸业的纸张大量发售之后,即安排州府成立了宣州报社。目前宣州报按旬出版,强制各县府订阅,其余人等也可以自行订阅,全年36期,订阅价为二枚银元。

    单算纸张、采编、印刷和派送等诸多成本,这二枚银元自然不够。目前,侯弘业在李丛益的指点下,营销各公司在宣州报上作广告,收广告费;同时又在报纸上增设奇闻逸事、杂文小说版面,便使得各县酒馆茶肆也纷纷订阅宣州报。自宋唐战起,宣州报便也每旬公布战事情况,又使宣州报的订阅量快速上升。

    “敢不从命!”董涵也知宣州报的影响力,侯弘业请自己来写这篇社论,也是示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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